区法院切实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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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切实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贾万 佘朝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本网讯(贾万 佘朝礼)巴州区法院针对近年来全区反映出的留守儿童少年犯罪率以及受侵害率逐年上升的情况,切实强化审判职能,有力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近年来农村大多数年轻父母双双外出打工,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中,交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带养的现象特别突出,这些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和关爱,在生活环境、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增多,严重危害农村的和谐稳定。区法院把侵害留守儿童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不论案件大小,一律快审快结,依法严厉惩处,执行兑现赔偿款项,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如凌云乡被告人杨某某,因强奸、猥亵留守儿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9年。


  二、寓教于审,挽救失足留守儿童。近三年来,全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留守儿童少年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65%。这部分留守儿童少年,一部分是寄养在他人家里或在学校住宿,有的父母一年才与子女见一次面,长者五、六年才与子女相见。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自控能力差,部份留守儿童心灵发生严重的扭曲,有的受网络不良内容侵蚀,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区法院在审理留守儿童犯罪案件时,本着多挽救一个留守儿童就是对社会多尽一份责任,从“帮”入手,不但对留守儿童感化教育,而且主动联系其远在外面打工的父母到庭,与他们面对面沟通,分析查找其子女犯罪的原因,指出其应承担的教育责任,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帮教,让其子女真正认识到犯罪的根源,幡然悔悟,重新做人,从而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对判处缓刑的留守少年,积极落实帮教组织,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制度,并定期回访,使这些不幸失足的留守少年迷途知返,回归社会,真正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三、教育帮扶,启迪留守儿童心灵。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不全面,心灵受到扭曲,区法院为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结合涉及留守儿童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实践,抽派数名审判经验丰富,又精通做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学校上法制课,一方面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青小年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编辑:李杰    责任编辑:岳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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