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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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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群传,党组副书记杨希泉,党组成员田华信、杨再兴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群传主持会议。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规定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相关文件,传达了625主任办公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整顿“回头看”。大家纷纷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自身不足,查找工作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向纵深推进。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作风整顿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在全省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第一准则,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始终把实现富民惠民作为执政追求,把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做到在植根群众中保持好的作风,在服务群众中实践好的作风,在造福群众中体现好的作风。

  具体内容是,(一)、倾听群众呼声。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办好群众诉求电话。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和预约接待群众制度,严格执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度、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度。办好巴州人大网站,畅通主任热线电话,管理好主任信箱、网友建言信箱,建立网上投诉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室负责人和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代表小组联系人电话,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二)、密切关注民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各项工作。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再学习、再认识,积极了解区情民意,在具体监督工作中做到依法监督与区情民意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结合月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明察暗访,随时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所盼所愿,对重点问题展开深度调查,进行解剖式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具体可行的建议,提高监督实效,实现以科学监督推进科学发展。坚持将解决群众“四难”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建立跟踪问郊机制,大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帮扶贫困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督促落实“十大惠民”行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惠民举措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帮扶贫困农户、帮带下岗职工、帮助贫困学生活动,实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每人帮带1户特困户、12名下岗职工、贫困学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帮带1户特困户或1名贫困学生,区人大代表每人联系1户特困户的办法,促进共同致富;认真做好“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在联系贫困村长期开展送科技、送医疗、送文化等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发展难题,落实发展项目。(三)、维护群众权益。加强民情民意调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民意渠道。实行社会热点问题民意调查测评制度,对民意调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区人大常委会内刊《人大建议》的方式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列入常委会议题,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限期办理,直至群众满意;对问题特别严重或部门办理不力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方式。积极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有效保证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根据常委会议题需要,由主任会议确定公民旁听会议,允许其以书面形式向会议提意见或建议,让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坚持常委会重大活动公告公示制度,采取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人大内刊等方式,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查、视察等实行提前向社会公示,认真咨询专家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知情,让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村(居)民在处理公共事务、发展公共事业、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自治作用。大力推广村级民主监事会制度,推进“三级联创”、“三村建设”,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四)、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丰富文化生活,努力培育文明道德的新风尚,大力弘扬巴中精神;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我为构建和谐巴州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在机关开展“和谐委室”、“和谐家庭”评选,使和谐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办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密切联系区人大代表,每年定期向常委会汇报、交流联系情况;常委会每年要组织部份代表参加区情汇报会,由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待处理代表来信、来访。在全区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述评”活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每人联系35名选民,及时了解选区民情民意,每年要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评议,述评情况纳入代表履职档案。正确运用监督手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好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等监督方式的督促引导,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认真监督落实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学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政策,督促公正司法和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查处损害人大代表及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改革发展的案件,及时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社会稳定问题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调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调处措施和调处时限。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及时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苗头,预防因偶然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为确保作风整顿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由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黄吉翠、胡文俊、杨希泉任副组长,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办公室,由谢国安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开展中的日常事务。

 

 

 

 

 图文:岳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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