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单位管理法治化;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领导干部应树立尊崇法律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治理念,不断强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强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等,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试考核和考察任用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委(组)中心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法制讲座。
(二)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级晋升等人事管理环节中,法律知识的测试应占适当比例。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每月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2天,大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坚持每周一第一节课为法制教育课,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着重于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自我保护意识;对高中阶段学生应利用实践课每学期至少开展5次法制教育活动;对大中专学生应着重于法律基础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要进一步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机制,规范落实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配备,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注重法制和德育教育的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区教育局应将学校开展法治学校的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范围。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以《公司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合同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推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优化,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以劳动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资、经贸、中小企业、民营、工商、税务、环保、安监、劳动、工会、法制等部门和单位应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逐步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企业法治化建设基金制度、企业依法治理考核授牌制度。
(五)加强农民、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要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和居民参与自治活动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对农民和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注意权利和义务相结合,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注重与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在方法上要结合当地的文化习惯采用广大农民和居民易于接受的多种形式。要大力开展对村(居)“两委、一会”成员和村(居)民代表的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居)基层兼职法制宣传队伍,乡(镇)、村(居)应逐级组建法制宣传队和法制宣讲骨干队伍。大力开展村(居)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村(居)和谐建设;大力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政府引导性培训中将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大力开展对务工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的五年普法规划,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和工作细则,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启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应在2007年1月底前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编印发行“五五”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下半年,全区统一开展督导检查活动。2009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调整部署、进行整改 。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对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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