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区人民法院陈华同志履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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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陈华同志履职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9    



  今年
9月,经组织安排,我从市中院到巴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为副院长。按照院党组分工,我负责分管刑庭、立案庭和审监庭工作。四个月来,在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在分管部门和全体干警的支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将案结事了,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终极目标。现将履职以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正确的司法理念得以强化

  我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也要有精通的业务知识,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随时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特别是在司法理念的转变上下功夫,通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读书笔记两万余字,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抓住其核心,了解其本质,确定其价值取向,更加明确了自己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从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树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具体分管工作。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的特点,系统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注重对新颁布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及时熟悉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最新司法理念。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二、尽职尽责,为民服务意识得以深化

  四个月来,分管工作开展顺利,呈现出新的亮点。

  (一)扎实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刑庭共受理刑事案件168件,审结16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既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又认真落实好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疑罪从无”、“罪刑法定”原则,长期保持零超审理期限、零超期羁押良性状态,注重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二是强化刑事证据意识,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了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并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执行该《意见》。我参加刑事案件讨论67次,审签法律文书73份,较好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三是狠抓大、要、难案件审理,及时审理了一批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抢劫、盗窃等恶性犯罪案件及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案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切实抓好立案及审判监督工作。立案工作进展正常,审查立案,诉讼费计算收取、减免缓按规定进行,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审监工作涉及的是“老大难案件”,审监庭是法院矛盾“集散地”。我带领审监干部迎难而上,教育审监干部规范审监程序,牢固树立“再审诉讼”的理念,努力做到畅通再审之诉,强化民商事再审调解工作,穷尽一切可以穷尽的渠道,化解矛盾,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体现司法为民要求,落脚到案结事了。全年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4件,一是做到各类再审案件件件开庭审理,规范再审程序,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据举在法庭,充分行使诉权,体现公开和公正原则。对党委、人大关注、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再审案件,采取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及相关部门进行旁听制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正确处理好维护司法权威与依法纠错的关系。再审之诉将涉及到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问题。在审判实务中,我坚持做到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依法纠错,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采取多渠道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我们的权力来自于民,当然应服务于民,这是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知民情、思民忧、解民困,把“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效果上利民”的要求落实在思想和行动上。特别是对待无理缠访人员,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于情于理。全年共接待来访43人次,处理来信16件次,尽量做到给任何一个来访者一个交待,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意识得以增强

  我始终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学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严肃政治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作为一名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实质内涵,能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未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无收受红包、礼金、参与赌博、接受当事人吃请、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等行为,做到了秉公司法,文明办案,廉洁从事。对待分管部门的同志,高标准严要求,时刻警示大家要廉洁自律,没有发现哪位同志有违法违纪的现象。

  履职以来,作为党组成员和副院长,我的工作是负责的,履行职责较好,自我要求严格。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到区院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在工作和队伍管理上难免有疏漏之处;二是锐气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特色亮点不多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工作决策和目标任务,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思想上高定位,作风上严要求,学习上勤用功,廉洁上严把关,工作上求实效,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和法院形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李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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