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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杨超群):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监督议题、做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前,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做到“三沟通”。既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又达到了监督、理解、支持、包容、和谐的效果。
会前调研情况沟通。凡是常委会审议的议题,都要提前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调研重点,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同时,及时地把调研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约请“一府两院”的领导进行座谈、讨论,力争把有些问题解决在会前。
会议审议意见沟通。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提出审议意见初稿,将初稿送交“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征求意见,然后再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再正式行文送达“一府两院”。
会后落实整改沟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在办理过程中,“一府两院”的主要负责人和办理部门也主动加强同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办理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岳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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