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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聘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及其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对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人大工作的核心。如何当好一名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把群众的愿望反映出来、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为民,这是人大代表履职之要。要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为人民服务,尤其是要为选区人民和所代表的阶层的人民群众服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
人大代表是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国家主人的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人大代表是区别于工会代表、妇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学联代表等各行各业、各界各派推举的代表,人大代表是政治代表。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工作实践中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做到逢会必到、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准时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要有真知灼见。
人大代表重在代表
人民代表重在代表,集中体现在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上,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广泛的社会活动中严于律已、务实求真、开拓进取、履职为民,在单位争当模范、在人大争做先进,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并要成为群众的典范和楷模。要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者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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