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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根据《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代表依法履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代表依法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二是代表依法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一、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

 

  (1)听取和审查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2)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

  (3)依法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4)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6)依法参加大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二、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活动

 

  (1)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2)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3)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4)应邀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5)应邀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6)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

  (8)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组织的其他活动。

 

 

 

编辑:李杰  责任编辑:胡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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