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俊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执行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既是人大代表庄严的承诺,也是一种神圣的职责。人大代表的核心是“为民”,就是要心中装着人民,牢记人民重托,说人民想说的话,做人民想做的事,亲民心、知民情、办民事、解民忧,真心做一个“为民”代表。
亲民心。就是要“以民为本、富民为先”。时代在巨变,人心也在思变,作为人大代表尤其是基层的人大代表,要把准群众的脉搏,感应群众的需求。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亲民心,民亦乐其乐,忧其忧。
知民情。要深入群众,到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难开展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为发展一方热土,富裕一方百姓而尽职尽责。
办民事。当代表就要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实践中,人大代表搞产业帮助解决就业问题者有之,为受灾群众慷慨捐资捐物者有之,帮助当地群众修桥铺路者有之,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奔走呼号者亦有之……只要敢于直面社会热点和难点,热心于群众需要扶持帮助的事情,人民就会满意,人民就会拥护,同时也树立了人大代表的形象。
解民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终要归根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社会上那些最脆弱的群体,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居民、下岗工人,病老孤寡或因天灾人祸而造成无力生活者,特别是在这次5.12汶川大地震中的受灾群众,都是需要关注、需要帮助解忧的群体。作为人大代表,应时刻关注他们的冷暖,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对他们多一份关心和帮助,方显社会的温暖,人大代表的神圣。
(作者系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书记)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