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 6 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6月 6 日,巴中市巴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好转。但也还存在《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安全生产意识比较薄弱,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够落实,投入不足,安全隐患整治缺乏力度等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审议意见:
一、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御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这次执法检查反映出的农村建房和摩托、油三轮、农用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 5.12 ”汶川特大地震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对在地震中遭受损害的房屋、水利工程、市政设施等进行安全鉴定,发现问题,建立台帐,及时研究处理。对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增加投入,落实措施,切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李杰